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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工程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2-06 查看:39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惠州学院教务处
惠院教务〔2020〕45号
关于组织申报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改革,落实《惠州学院课程思政“五个一”行动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
1.立项类型
(1)课程思政示范学院
(2)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2.申报项目按以下原则实行申报
(1)课程思政示范学院:鼓励前期基础较好的二级学院积极申报申报。
(2)课程思政示范专业:每个学院至少组织推荐1个基础较好的专业参与申报,对于未组织申报的学院将采取校内通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思政示范学院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级学院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育人成效;
(2)示范学院负责人一般为院长或副院长;
(3)同等条件下,有省级教学团队以及省级项目的优先予以考虑。
2.申报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专业应具有较好的的课程思政建设前期基础,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较为突出成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较好的育人成效;
(2)专业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
(3)同等条件下,有省级教学团队以及省级项目的优先予以考虑。
三、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各项目组填写相应的申报表。
2.专家组评议。学校成立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小组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4.评审结果公布。拟立项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入选项目。
四、工作要求
申报人请于12月15日晚上12点前在惠州学院质量工程平台上提交申报书,具体网址如下:http://hzu.zlgc2.chaoxing.com/(登陆帐号:工资号,初次登陆密码:123456),纸质版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415室备案;
联系人:杨春梅,联系电话:2529143。
附件 1:惠州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申报书
2:惠州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
惠州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0-12-06至2021-01-1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课程思政示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