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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工程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4-21    查看:32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惠州学院转型发展建设方案》、《广东省教育厅  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建惠州学院协议》和《惠州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与省级、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衔接,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在线开放课程

2.校政行企共建课程

3.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4.特色专业

5.重点专业

6.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

7.产业学院

8.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9.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0.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1.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12.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

13.应用型本科人才与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14.协同育人平台

15.国际协同育人平台

16.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7.优秀教学团队

二、推荐立项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在2019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重新申报的;

2.所主持同类别校级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3.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4.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5.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6.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7.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况。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 申报者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材料的pdf版本上传到惠州学院质量工程申报系统http://hzu.zlgc2.chaoxing.com(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123456)。

2.所有项目的申报由各单位组织推荐。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收集汇总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并统一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楼415)。

3.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4. 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公示,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立项。

5. 批准立项的项目按照《惠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8修订)》及《惠州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惠院发[2015]53号)的规定进行经费资助和管理。

四、申报时间

网报项目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晚上12点整,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版在正式开学后送至行政楼415处。

五、其他要求

1.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

2. 资格审查不符合将直接淘汰不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3. 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咨询电话:0752-2529143,赵老师、杨老师。

 

附件:

    1. 惠州学院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表

2. 惠州学院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21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0-04-21至2020-06-0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在线开放课程(校级)
重点专业(校级)
特色专业(校级)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校级)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应用型本科人才与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校级)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校级)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级)
优秀教学团队(校级)
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校级)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级)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校级)
产业学院(校级)
协同育人平台(校级)
校政行企共建课程(校级)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校级)
国际协同育人平台(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