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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工程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1-14    查看:43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在线开放课程

2.校政行企共建课程

3.创新创业课程

4.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  

5.特色专业

6.重点专业

7.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

8.产业学院

9.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0.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1.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2.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13.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

14.协同育人平台

15.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6.优秀教学团队

二、推荐立项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在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重新申报的;

2.所主持同类别校级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3.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4.项目与“十三五”期间校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5.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6.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7.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8.项目负责人在退休前无法完成项目结项的;

9.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况。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 申报者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材料(以“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二级学院”命名)(如:在线开放课程-张三-服装学院)并以学院为单位,打包以“质量工程-二级学院”命名,发送至zlgc@hzu.edu.cn邮箱,并将pdf版本上传到惠州学院质量工程申报系统http://hzu.zlgc2.chaoxing.com(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123456)。

2. 排序推荐,所有项目的申报由各单位组织推荐,分类项目超过1个以上的项目应排序推荐申报。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后,收集汇总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并统一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8)。

3.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4. 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公示,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立项。

5. 批准立项的项目按照《惠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8修订)》等文件的规定进行经费资助和管理。

四、申报时间

网报项目的截止时间:2021415日晚上12点整,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版请416日以学院为单位送至行政楼208处。

五、其他要求

1.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容准确、真实,保证申报质量。

2. 资格审查不符合将直接淘汰不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3. 教务处教研科咨询电话:0752-2529143,赵琪老师。

 

附件:

      1. 惠州学院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

      2. 惠州学院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月1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1-14至2021-04-1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校级)
产业学院(校级)
协同育人平台(校级)
校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
校级创新创业课程
校级校政行企共建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校级)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级)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级)
优秀教学团队(校级)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校级)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校级)
校级重点专业
校级特色专业
校级在线开放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