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惠州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协同 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工程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1-14 查看:49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惠州市人民政府共建惠州学院协议》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以学生个性发展为核心,以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为重点,通过协同育人平台的培育和建设,推动我校与高校、企业、行业、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及国际育人力量等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各类教学资源的整合和科研促进教学,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凝聚形成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协同育人载体,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平台类型与申报事项
(一)平台类型
本次申报认定的协同育人平台类型不限,鼓励各单位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充分汇聚现有资源,探索建立适用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育人平台,如协同育人中心、协同育人基地、协同育人联盟等。
(二)申报限额
全校拟认定10个协同育人平台。申报限额为每个二级单位不超过1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三)建设周期
2年。
(四)建设经费
共20万,分两期拨付。
三、认定条件
(一)所建协同育人平台发展的需求定位准确,规划合理,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在人才培养机制、团队聚集机制、资源整合共享机制、组织管理模式等方面能够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平台具有2年以上的前期建设基础,前期组建培育成效明显;参与各方有实质性合作,各方支持落实到位,协同氛围良好;协同育人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对区域经济社会和学校人才培养的持续发展,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三)学科专业基础较好(省级重点学科、名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科研基础扎实(省部级教学或科研平台,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科研促教学成效显著)。带头人教学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团队创新、育人综合能力较强。
(四)在解决当前高校人才培养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方面取得突破,特色鲜明,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优势特色创建平台载体,牵头单位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附关键佐证支撑材料。
(二)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15日前登陆“惠州学院质量工程申报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统一将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行政楼415),电子版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惠州学院质量工程申报平台:http://hzu.zlgc2.chaoxing.com/(登陆帐号:工资号,初始密码:123456)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20-2529185,邮箱:zlgc@hzu.edu.cn。
(详情见附件)
材料提交时间:
2017-11-14至2018-03-2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协同育人培育项目(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