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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工程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1-14    查看:47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快优秀教学成果的培育,全面推进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学校决定评选2017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学成果培育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三十条)和《广东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为引领,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对已形成的教学成果的遴选和培育,使教学成果的水平跃上新的台阶,扩大其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力争获得高等级的教学成果奖。


二、项目培育标准与条件

1、对拟作为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项目,参照《惠州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培育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和条件执行。

2、对拟作为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项目,优先考虑有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依托的项目。

3、为提高培育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倡导立项项目在更大范围的共享运用、辐射示范和拓展应用,优先考虑多个单位联合开展的项目。


三、具体申报事项

1、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8日前登陆“惠州学院质量工程申报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逾期不予受理。

惠州学院质量工程申报平台:http://hzu.zlgc2.chaoxing.com/(登陆帐号:工资号,初始密码:123456)

2、申报数量。各单位至少须申报1个培育项目,若申报多个项目需进行排序。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支撑项目相关证明支撑材料1份等。以上材料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lgc@hzu.edu.cn。

(详情见附件)



材料提交时间:
2017-11-14至2018-05-0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校级)